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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專區-【地籍】地籍清理專區-清理類型

98年度-日據時期會社或組合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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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據時期會社或組合土地 

  日據時期之會社、組合,性質類似現今之公司法人、合作社,台灣光復後如未依法辦理公司、法人登記,即非法人,依法不應為登記主體。依地籍清理條例第二章規定,原權利人或繼承人應申請更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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