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一、尚未到期申請加註延長有效期限: 依地政士法第8條向本府申請地政士開業執照加註延長有效期限(申請執照加註延長有效期限,以該地政士開業執照有效期限未屆期,且地政士開業執照內有空白加註欄位為限),應備具下列書件:一、地政士開業及變更登記申請書(內政部地政司網站「線上服務」下載專區可下載申請書)。二、地政士開業執照。三、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四、申請人最近4年內專業訓練時數30小時。五、申請所需規費新臺幣800元(郵政匯票可)。六、其他證明文件。請檢附上開申請書及附件親洽或郵寄本府(地政處)申請。二、已逾期申請重新核發: 依地政士法第8條向本府申請核發地政士開業執照,應備具下列書件:一、地政士開業及變更登記申請書(內政部地政司網站「線上服務」下載專區可下載申請書)。二、地政士或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證書及其影本。三、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四、申請人最近1年內2吋半身照片2張。五、申請核發開業執照所需規費新臺幣1,200元(郵政匯票可)。六、申請人最近4年內專業訓練時數30小時。七、其他證明文件。請檢附上開申請書及附件親洽或郵寄本府(地政處)申請。內政部不動產服務業資訊系統(https://resim.moi.gov.tw)自114年11月1日起開放各類地政士申請事項線上申辦服務,並新增以電子證照形式發給地政士執照;申請核發地政士開業執照,電子執照費用每張新臺幣700元,紙本執照每張1,200元;為發揮政策效益,針對新申請,原則上全面發給電子執照;114年1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推廣期間,提供執照費減半徵收(每張350元)。申請人請以自然人憑證進入上開系統,填妥申請書,檢附國民身分證影本、1年內半身照片、地政士證書影本、申請人最近4年內專業訓練時數30小時、事務所房屋合法使用證明文件影本電子檔各1份及執照費新臺幣350元(本人活期帳戶匯款、晶片金融卡繳費或信用卡繳費擇一),向本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