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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113年申報地價開始受理申報 有需要之民眾請儘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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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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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94人
113年重新規定地價,申報地價日期自1月2日起至1月31日止,土地所有權人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將以公告地價80%為其申報地價。土地所有權人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其申報地價超過公告地價120%時,以公告地價120%為其申報地價。 
田中地政設有113年公告土地現值閱覽區及申報地價區,歡迎民眾至該所閱覽。另轄區有申報地價需求之民眾可於上班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8點~12點、下午1點~5點)至該所現場辦理申報,並有專人協助申報服務。 
田中地政蘇添旺主任表示重新規定地價2年辦理一次,土地所有權人可於公告地價80%~120%範圍內辦理申報,提醒有申報需求之民眾,請於申報期間內儘速辦理。另外該所今年擴大主動通知服務對象,針對109、111年有辦理申報地價的土地所有權人及有向該所申請主動通知服務之民眾,寄發相關申報資料。又該所受理申報地價之方式有現場、傳真、郵寄、網路(內政部地政司數位櫃臺)及通訊軟體LINE等5種,其中通訊軟體LINE為該所前期申報地價新增之作業方式,省時便民,受到申報人讚許,本期亦延續此項服務,提供多元申報管道,讓申報人自行選擇其便利的方式。 
 
 
業務單位:彰化縣田中地政事務所 
撰 稿 人:過小姐 
聯絡電話:04-874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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