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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測區結果公告期間申辦土地登記,請檢附同意書。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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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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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77人
  員林地政事務所辦理106年度地籍圖重測,重測結果於該所測量課二樓公告閱覽,重測範圍為永靖鄉永福段及港新段部分土地,公告期間為107年1月2日起至107年2月1日。在此期間內,土地所有權人申請土地分割、合併複丈、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均應由權利關係人附具同意書,同意以重測成果公告確定之結果為準,始得受理。 
  員林地政事務所蔡全烈主任表示,上開規範係依據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 200之1 條規定辦理,其主要目的係為避免交易糾紛,員林地政已備妥空白同意書,如有需要均可向承辦人員索取,電話為04-8320310轉809,該所將予免費提供。 
 
 
業務單位:員林地政事務所 
聯 絡 人:甘小姐 
電 話:83203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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