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資訊

預告訂定「彰化縣自辦市地重劃審查收費標準」(草案)
| | |
更新日期   2024/08/14
|
瀏覽人數: 49人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彰化縣政府。 
二、訂定依據:規費法第10條第1項。 
三、訂定「彰化縣自辦市地重劃審查收費標準」(草案)詳如附件,並公布於本府網站(http://www.chcg.gov.tw)/訊息中心/新聞訊息/公佈欄。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刊登日為113年8月30日)之次日起1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承辦單位: 
(一)承辦單位:彰化縣政府地政處(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5樓)。 
(二)承辦人員:蔡云容。 
(三)聯絡電話:04-7531564。 
(四)傳真電話:04-7290050。 
(五)電子信箱:a670132@email.chcg.gov.tw
本府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