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訊息中心

News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3/09/22
內容:1目的 1.1彰化縣政府地政處(以下簡稱本地政處)與所轄各地政事務所(以下簡稱各地所)為強化資通安全管理,確保所屬之資訊資產的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以提供本地政處與各地所之資訊業務持續運作之資訊環境,並符合相關法規之要求,使其免於遭受內、外部的蓄意或意外之威脅,特定此政策規範。 2適用範圍 2.1本地政處與各地所之所有單位。 2.2資通安全管理涵蓋4個面向控制措施,避免因人為疏失、蓄意或天然災害等因素,導致資料不當使用、洩漏、竄改、破壞等情事發生,對本地政處與各地所帶來各種可能之風險及危害。管理事項如下: 2.2.1組織面控制措施。 2.2.2人員面控制措施。 2.2.3實體面控制措施。 2.2.4技術面管理。 3定義 3.1ISO/IEC 27001:2022 Information security, cybersecurity and privacy protection, 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s ,Requirements資訊安全-網路安全與隱私保護-資訊安全管理系統-要求事項。 4資通安全政策 為了使本地政處與各地所ISMS(資訊安全管理系統)能切合實際需要,藉由維護本地政處與各地所重要資通系統之機密性、完整性與可用性,以支持業務之順遂,特頒布資通安全管理政策。本政策為本地政處與各地所資通安全管理之最高指導原則,所有同仁、委外廠商皆有義務積極參與推動資通安全管理政策,以確保所有資通系統安全維運,並期許所有人均能了解、實施與維持,以達資訊持續營運配合本地政處與各地所業務遂行的目標。 4.1落實資通安全,強化資通服務品質 貫徹執行ISMS,所有資訊作業相關措施,應確保資料之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免於因相關資訊安全威脅遭受洩密、破壞或遺失等風險,選擇適切的保護措施,將風險降至可接受程度進行監控、審查及稽核資訊安全管理制度的工作,以完善的資通安全強化服務品質,提升服務水準。 4.2加強資安訓練,符合法令要求規範 加強資安訓練,督導全體同仁落實資通安全管理,持續進行適當的資通安全教育訓練,建立「資通安全,人人有責」的觀念,促使同仁瞭解資通安全相關法令要求之重要性,進而遵守法令及規定,藉此提高資通安全認知及能力,降低資通安全風險,達成資通安全管理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令要求事項。 4.3規劃持續營運,迅速完成災害復原 訂定關鍵性業務核心資通系統之緊急應變計畫及災害復原計畫,每項核心資通系統每兩年必須至少執行一次緊急應變流程演練,以確保資通系統失效或重大災害事件發生時,能迅速復原,保持關鍵性核心資通系統持續運作,達成本地政處及各地所主要業務順利執行。 4.4合理利用個資、防範個人資料外洩 對個人資料進行分類和評估,以確定保護的需求和措施。建立存取控制機制,於個資傳輸及共享方面採用加密與安全措施,定期評估受託者的遵守能力,並與受託者簽訂合約和協議以確保個資安全。強化員工教育訓練,增強個資保護意識。建立監控和審查機制,持續監視個資的使用、存取和傳輸,並及時檢測和應對異常活動或安全事件。確保不再需要時,個資能夠被安全且永久地刪除。 5資通安全管理目標 本地政處及各地所執行ISMS需達成之資通安全目標,應依據「IS-N0-02-015監督與量測管理程序書」之相關規定辦理。 6資通安全責任 6.1本政策應至少每年審查乙次,以反映政府法令、技術及業務等最新發展現況,以確保本地政處與各地所永續運作及資通安全實務作業能力。 6.2資通安全管理者透過適當的標準和程序以實施本政策。 6.3所有人員與契約委外廠商均須依照程序以維護資通安全管理政策。 6.4所有人員有責任通報安全事件和任何已鑑別出的弱點。 6.5任何蓄意違反資通安全的行為將受到相關規範或法律行動。 6.6資通安全執行小組應於管理審查會議中,針對資通安全目標有效性量測結果,向資通安全委員會召集人(資通安全長)進行報告。 7實施 7.1機關單位因業務需求取得本地政處與各地所機敏性資訊或個人資料時,應負起資料保密責任及妥善運用,並遵守國家相關之法令及本地政處與各地所之相關資通安全規定。 7.2若因資料取得機關單位疏失造成資料外洩或資安事件,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7.3資通安全政策配合管理審查會議進行審核。 7.4本政策經「資通安全委員會」進行會審後,由召集人(資通安全長)核定後實施,並以書面、電子郵件、網站公告或其他方式告知本地政處與各地所所屬員工及與本地政處或各地所有關之機關(構)、委外廠商…等利害關係者,修訂時亦同。
分顃: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2024/10/17
內容: 為廣納各方意見作為訂定合理地價,田中地政事務所於 10月11日上午在該所會議室召開114年公告土地現值作業說明會,感謝彰化縣政府地政處白娟華科長蒞臨指導,與會貴賓彰化縣地政士公會蔡文鎮理事長及邱銀堆前理事長、田中鎮公所、社頭鄉公所、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員林分局、臺灣糖業公司與彰化第五信用合作社田中分社等單位皆派代表出席並提供寶貴意見,供該所作為明年度公告現值調整之參考。   公告土地現值則是作為申報移轉現值之計算標準,為使地價調整更趨合理,調整過程公開、透明,故邀請各界廣納建言,彚整處理作成報告,提送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作為評議之參考。 田中地政事務所劉玉株主任表示,召開公告土地現值調整作業說明會的用意是要傾聽各方的聲音,感謝與會來賓提供寶貴意見,該所均將詳實彙整、斟酌納入地價調整時之評估,使明年度公告土地現值調整結果更完善且合理。 業務單位:彰化縣田中地政事務所 聯 絡 人:過小姐 電 話:04-8742622
分顃: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2024/10/17
內容: 鹿港地政事務所為延伸服務層面,擴大宣導效益,113年10月13日(星期日)上午8時至12時,配合鹿港鎮公所於體育場舉辦之「秋收」風箏節活動,主動走入社區為鄉親服務。 此次社區服務除了發放地政宣導文宣與解說外,也積極向民眾推廣「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未來名下已登記的不動產被移轉或設定抵押時,系統將自動發送手機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就能隨時掌握不動產權利異動的資訊,有效保障自身財產安全。 鹿港地政事務所何雪霞主任表示,本次秋收風箏節活動人潮眾多,非常感謝鄉親熱情參與,鹿港地政除積極推廣「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外,也加強宣導外國人地權及私法人購置住宅許可制,讓民眾藉由社區服務輕鬆獲取地政知識,非常感謝鄉親熱情參與,本次社區服務宣導活動圓滿成功,讓到場的民眾感受到鹿港地政的用心。 業務單位:彰化縣鹿港地政事務所 聯 絡 人:莊小姐 電 話:04-7771375分機6205
分顃: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2024/10/17
內容: 彰化縣北斗地政事務所於113年10月11日(星期五)下午2時,於該所3樓會議室召開114年公告土地現值作業說明會,該所藉由說明會,將地價調查、區段劃分、地價估計作業與各鄉鎮地價動態情形等資訊,讓參與大眾充分瞭解。 本次說明會感謝縣府地價科白娟華科長及游升鋐科員蒞臨指導,以及與會的地政士公會蔡文鎮理事長及陳冠志理事、地政士謝伶莎小姐、地方稅務局稅務員沈默宜小姐、溪州鄉公所村里幹事王秋英小姐、埤頭鄉公所鄭偉宏辦事員、埤頭農會張維廷先生、台糖公司中彰區處王玉山先生、北斗鎮中寮里陳傳富里長、溪州鄉水尾村蔡曉如村長、溪州鄉張厝村朱合沛村長...等共同與會相互交流並提供寶貴建議。 彰化縣北斗地政事務所詹長容主任表示,說明會上各界參加者積極交流討論,讓公告現值現值制定除了公開透明,更能貼近市場變動情形。另外,地所也將考量「當年公告土地現值」、「地方財政需要」、「社會經濟狀況」及「民眾地價稅負擔能力」等因素,將依據上揭因素以公平合理原則來審慎評估,達成平衡地方財政及民眾稅賦負擔。 業務單位:彰化縣北斗地政事務所 聯 絡 人:劉小姐 電 話:04-8882034轉302
分顃: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2024/10/17
內容: 彰化地政事務所為使民眾充份瞭解114年公告土地現值之調整情形,10月9日(星期三)下午於該所3樓會議室舉辦「114年公告土地現值調整作業說明會」。一年一度的土地現值調整作業說明會,與會人員相當踴躍,除地政士公會蔡理事長、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轄區公所、行政院農田水利署彰化管理處、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農會、里長辦公室及台糖公司等單位亦派代表前來參加。 會議中由該所先就公告土地現值作業相關法令規定、主要用途向與會人員簡報,接著就轄區四鄉鎮市地價區段劃分、最近一期地價動態情形向與會人員詳實說明,並輔以實價登錄資料之價量及型態分析,讓與會者能對近期地價動態有進一步的了解。簡報後,隨即進行意見交流,該所也逐一做成書面紀錄,彙整以供地價調整作業之參考。 彰化地政事務所陳麗梅主任表示,合理地價之查定,需廣泛徵詢各方寶貴意見,與會代表於會議中如未提供意見,仍歡迎於近期內以書面載明姓名、住址及敘明具體理由向本所反應,俾憑彙集各界意見,合理反映地價;最後並感謝各界代表在百忙之中撥冗與會,讓整個說明會更加圓滿。 業務單位:彰化縣彰化地政事務所 撰 稿 人:歐先生 電 話:7222612#303
分顃: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2024/10/17
內容: 鹿港地政於10月7日上午舉辦114年公告土地現值調整作業說明會,邀請民意代表、機關團體、村里長、仲介業者及轄區地政士等參與,希望藉由說明會,讓各界瞭解公告現值調整作業情形,並彙集各界民眾寶貴意見,作為114年現值調整之參考,使現值作業更加透明及合理化。 會中由該所地價課長說明法令依據、地價作業情形、轄區內交易具代表性地區之地價動態分析及不動產交易安全政策宣導等,接著由與會人員提出相關意見共同討論。 鹿港地政事務所何雪霞主任表示,公告現值每年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相關規定,擬訂出合理的地價,是地價人員努力的方向,本次說明會除讓各界能夠更瞭解相關作業情形,並廣納及彙整各方人士意見,以期供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地價之參考,讓地價調整作業更臻完善。 業務單位:鹿港地政事務所 聯 絡 人:莊小姐 電 話:7771375#6205
分顃: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2024/10/11
內容: 員林地政事務所於10月9日上午10時30分,辦理114年度公告土地現值調整作業說明會,感謝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員林分局、轄區公所、彰化縣地政士公會蔡理事長、彰化縣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彰化管理處、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彰區處、村里長及地方人士熱情參與。 本次會議說明114年公告土地現值作業程序以及員林市、大村鄉、永靖鄉近年地價動態趨勢、實價登錄申報重要性、防詐宣導及申辦地籍異動即時通保障自身權益等業務分享。 員林地政事務所陳易宏主任表示,地價調整不僅反應前一期市場動態,更重要是力求兼顧公平及合理性及考量民眾感受,會將與會貴賓寶貴意見彙整,提供本縣召開「彰化縣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地價之參考。 業務單位:員林地政事務所 聯 絡 人:陳小姐 電 話:8320310#303
分顃: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2024/10/11
內容: 為營造優質之洽公環境,提升綠生活理念並養成民眾綠生活行為與習慣,由政府帶頭,引導人民一起從個人居家生活到辦公綠生活,乃至日常生活都能落實節能減碳,建立起友善環境的生活態度,同時促進在地及綠色產業發展,讓環保及經濟雙贏。 於辦公空間添加了「秋月園」的綠色植栽,如:粉紅仙丹、黃槿、福祿桐,讓整個辦公環境、共享空間氛圍更加協調、柔和,色調也活潑了起來,觀賞性十足,二林地政劉志宏主任表示,特別感謝秋月園黃主任的提供與創意,讓辦公環境更加友善,在辦公的同時來趟知性的文青響宴! 業務單位:彰化縣二林地政事務所 聯絡人:洪小姐 聯絡電話:04-8964793分機204
分顃: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2024/10/17
內容: 為廣納各方意見作為訂定合理地價,田中地政事務所於 10月11日上午在該所會議室召開114年公告土地現值作業說明會,感謝彰化縣政府地政處白娟華科長蒞臨指導,與會貴賓彰化縣地政士公會蔡文鎮理事長及邱銀堆前理事長、田中鎮公所、社頭鄉公所、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員林分局、臺灣糖業公司與彰化第五信用合作社田中分社等單位皆派代表出席並提供寶貴意見,供該所作為明年度公告現值調整之參考。   公告土地現值則是作為申報移轉現值之計算標準,為使地價調整更趨合理,調整過程公開、透明,故邀請各界廣納建言,彚整處理作成報告,提送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作為評議之參考。 田中地政事務所劉玉株主任表示,召開公告土地現值調整作業說明會的用意是要傾聽各方的聲音,感謝與會來賓提供寶貴意見,該所均將詳實彙整、斟酌納入地價調整時之評估,使明年度公告土地現值調整結果更完善且合理。 業務單位:彰化縣田中地政事務所 聯 絡 人:過小姐 電 話:04-8742622
分顃: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2024/10/17
內容: 鹿港地政事務所為延伸服務層面,擴大宣導效益,113年10月13日(星期日)上午8時至12時,配合鹿港鎮公所於體育場舉辦之「秋收」風箏節活動,主動走入社區為鄉親服務。 此次社區服務除了發放地政宣導文宣與解說外,也積極向民眾推廣「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未來名下已登記的不動產被移轉或設定抵押時,系統將自動發送手機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就能隨時掌握不動產權利異動的資訊,有效保障自身財產安全。 鹿港地政事務所何雪霞主任表示,本次秋收風箏節活動人潮眾多,非常感謝鄉親熱情參與,鹿港地政除積極推廣「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外,也加強宣導外國人地權及私法人購置住宅許可制,讓民眾藉由社區服務輕鬆獲取地政知識,非常感謝鄉親熱情參與,本次社區服務宣導活動圓滿成功,讓到場的民眾感受到鹿港地政的用心。 業務單位:彰化縣鹿港地政事務所 聯 絡 人:莊小姐 電 話:04-7771375分機6205
分顃: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2024/10/17
內容: 彰化縣北斗地政事務所於113年10月11日(星期五)下午2時,於該所3樓會議室召開114年公告土地現值作業說明會,該所藉由說明會,將地價調查、區段劃分、地價估計作業與各鄉鎮地價動態情形等資訊,讓參與大眾充分瞭解。 本次說明會感謝縣府地價科白娟華科長及游升鋐科員蒞臨指導,以及與會的地政士公會蔡文鎮理事長及陳冠志理事、地政士謝伶莎小姐、地方稅務局稅務員沈默宜小姐、溪州鄉公所村里幹事王秋英小姐、埤頭鄉公所鄭偉宏辦事員、埤頭農會張維廷先生、台糖公司中彰區處王玉山先生、北斗鎮中寮里陳傳富里長、溪州鄉水尾村蔡曉如村長、溪州鄉張厝村朱合沛村長...等共同與會相互交流並提供寶貴建議。 彰化縣北斗地政事務所詹長容主任表示,說明會上各界參加者積極交流討論,讓公告現值現值制定除了公開透明,更能貼近市場變動情形。另外,地所也將考量「當年公告土地現值」、「地方財政需要」、「社會經濟狀況」及「民眾地價稅負擔能力」等因素,將依據上揭因素以公平合理原則來審慎評估,達成平衡地方財政及民眾稅賦負擔。 業務單位:彰化縣北斗地政事務所 聯 絡 人:劉小姐 電 話:04-8882034轉302
分顃: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2024/10/17
內容: 彰化地政事務所為使民眾充份瞭解114年公告土地現值之調整情形,10月9日(星期三)下午於該所3樓會議室舉辦「114年公告土地現值調整作業說明會」。一年一度的土地現值調整作業說明會,與會人員相當踴躍,除地政士公會蔡理事長、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轄區公所、行政院農田水利署彰化管理處、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農會、里長辦公室及台糖公司等單位亦派代表前來參加。 會議中由該所先就公告土地現值作業相關法令規定、主要用途向與會人員簡報,接著就轄區四鄉鎮市地價區段劃分、最近一期地價動態情形向與會人員詳實說明,並輔以實價登錄資料之價量及型態分析,讓與會者能對近期地價動態有進一步的了解。簡報後,隨即進行意見交流,該所也逐一做成書面紀錄,彙整以供地價調整作業之參考。 彰化地政事務所陳麗梅主任表示,合理地價之查定,需廣泛徵詢各方寶貴意見,與會代表於會議中如未提供意見,仍歡迎於近期內以書面載明姓名、住址及敘明具體理由向本所反應,俾憑彙集各界意見,合理反映地價;最後並感謝各界代表在百忙之中撥冗與會,讓整個說明會更加圓滿。 業務單位:彰化縣彰化地政事務所 撰 稿 人:歐先生 電 話:7222612#303
分顃: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2024/10/17
內容: 鹿港地政於10月7日上午舉辦114年公告土地現值調整作業說明會,邀請民意代表、機關團體、村里長、仲介業者及轄區地政士等參與,希望藉由說明會,讓各界瞭解公告現值調整作業情形,並彙集各界民眾寶貴意見,作為114年現值調整之參考,使現值作業更加透明及合理化。 會中由該所地價課長說明法令依據、地價作業情形、轄區內交易具代表性地區之地價動態分析及不動產交易安全政策宣導等,接著由與會人員提出相關意見共同討論。 鹿港地政事務所何雪霞主任表示,公告現值每年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相關規定,擬訂出合理的地價,是地價人員努力的方向,本次說明會除讓各界能夠更瞭解相關作業情形,並廣納及彙整各方人士意見,以期供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地價之參考,讓地價調整作業更臻完善。 業務單位:鹿港地政事務所 聯 絡 人:莊小姐 電 話:7771375#6205
分顃: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2024/10/11
內容: 員林地政事務所於10月9日上午10時30分,辦理114年度公告土地現值調整作業說明會,感謝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員林分局、轄區公所、彰化縣地政士公會蔡理事長、彰化縣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彰化管理處、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彰區處、村里長及地方人士熱情參與。 本次會議說明114年公告土地現值作業程序以及員林市、大村鄉、永靖鄉近年地價動態趨勢、實價登錄申報重要性、防詐宣導及申辦地籍異動即時通保障自身權益等業務分享。 員林地政事務所陳易宏主任表示,地價調整不僅反應前一期市場動態,更重要是力求兼顧公平及合理性及考量民眾感受,會將與會貴賓寶貴意見彙整,提供本縣召開「彰化縣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地價之參考。 業務單位:員林地政事務所 聯 絡 人:陳小姐 電 話:8320310#303
分顃: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2024/10/11
內容: 為營造優質之洽公環境,提升綠生活理念並養成民眾綠生活行為與習慣,由政府帶頭,引導人民一起從個人居家生活到辦公綠生活,乃至日常生活都能落實節能減碳,建立起友善環境的生活態度,同時促進在地及綠色產業發展,讓環保及經濟雙贏。 於辦公空間添加了「秋月園」的綠色植栽,如:粉紅仙丹、黃槿、福祿桐,讓整個辦公環境、共享空間氛圍更加協調、柔和,色調也活潑了起來,觀賞性十足,二林地政劉志宏主任表示,特別感謝秋月園黃主任的提供與創意,讓辦公環境更加友善,在辦公的同時來趟知性的文青響宴! 業務單位:彰化縣二林地政事務所 聯絡人:洪小姐 聯絡電話:04-8964793分機204
分顃: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2024/10/11
內容: 溪湖地政今天喜迎第三課劉子維課長報到,劉課長大學時即專攻不動產經營領域,先於本縣和美地政事務所擔任約僱測量員,後錄取104年地方政府三等特考測量製圖類科於本縣彰化地政事務所擔任技士、課員,因表現優異調陞彰化縣政府地政處科員,先後服務地政處地權科、地籍科及地用科,工作領域橫跨測量、研考、登記及地權地用,學經歷俱優。   溪湖地政同仁竭誠歡迎劉課長加入服務團隊,劉課長年輕富有活力,專業能力出眾,加入溪湖地政團隊後,期能讓溪湖地政為民服務業務更上層樓。 業務單位:溪湖地政事務所 聯 絡 人:謝先生 電 話:8813119#210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3/09/22
內容:1目的 1.1彰化縣政府地政處(以下簡稱本地政處)與所轄各地政事務所(以下簡稱各地所)為強化資通安全管理,確保所屬之資訊資產的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以提供本地政處與各地所之資訊業務持續運作之資訊環境,並符合相關法規之要求,使其免於遭受內、外部的蓄意或意外之威脅,特定此政策規範。 2適用範圍 2.1本地政處與各地所之所有單位。 2.2資通安全管理涵蓋4個面向控制措施,避免因人為疏失、蓄意或天然災害等因素,導致資料不當使用、洩漏、竄改、破壞等情事發生,對本地政處與各地所帶來各種可能之風險及危害。管理事項如下: 2.2.1組織面控制措施。 2.2.2人員面控制措施。 2.2.3實體面控制措施。 2.2.4技術面管理。 3定義 3.1ISO/IEC 27001:2022 Information security, cybersecurity and privacy protection, 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s ,Requirements資訊安全-網路安全與隱私保護-資訊安全管理系統-要求事項。 4資通安全政策 為了使本地政處與各地所ISMS(資訊安全管理系統)能切合實際需要,藉由維護本地政處與各地所重要資通系統之機密性、完整性與可用性,以支持業務之順遂,特頒布資通安全管理政策。本政策為本地政處與各地所資通安全管理之最高指導原則,所有同仁、委外廠商皆有義務積極參與推動資通安全管理政策,以確保所有資通系統安全維運,並期許所有人均能了解、實施與維持,以達資訊持續營運配合本地政處與各地所業務遂行的目標。 4.1落實資通安全,強化資通服務品質 貫徹執行ISMS,所有資訊作業相關措施,應確保資料之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免於因相關資訊安全威脅遭受洩密、破壞或遺失等風險,選擇適切的保護措施,將風險降至可接受程度進行監控、審查及稽核資訊安全管理制度的工作,以完善的資通安全強化服務品質,提升服務水準。 4.2加強資安訓練,符合法令要求規範 加強資安訓練,督導全體同仁落實資通安全管理,持續進行適當的資通安全教育訓練,建立「資通安全,人人有責」的觀念,促使同仁瞭解資通安全相關法令要求之重要性,進而遵守法令及規定,藉此提高資通安全認知及能力,降低資通安全風險,達成資通安全管理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令要求事項。 4.3規劃持續營運,迅速完成災害復原 訂定關鍵性業務核心資通系統之緊急應變計畫及災害復原計畫,每項核心資通系統每兩年必須至少執行一次緊急應變流程演練,以確保資通系統失效或重大災害事件發生時,能迅速復原,保持關鍵性核心資通系統持續運作,達成本地政處及各地所主要業務順利執行。 4.4合理利用個資、防範個人資料外洩 對個人資料進行分類和評估,以確定保護的需求和措施。建立存取控制機制,於個資傳輸及共享方面採用加密與安全措施,定期評估受託者的遵守能力,並與受託者簽訂合約和協議以確保個資安全。強化員工教育訓練,增強個資保護意識。建立監控和審查機制,持續監視個資的使用、存取和傳輸,並及時檢測和應對異常活動或安全事件。確保不再需要時,個資能夠被安全且永久地刪除。 5資通安全管理目標 本地政處及各地所執行ISMS需達成之資通安全目標,應依據「IS-N0-02-015監督與量測管理程序書」之相關規定辦理。 6資通安全責任 6.1本政策應至少每年審查乙次,以反映政府法令、技術及業務等最新發展現況,以確保本地政處與各地所永續運作及資通安全實務作業能力。 6.2資通安全管理者透過適當的標準和程序以實施本政策。 6.3所有人員與契約委外廠商均須依照程序以維護資通安全管理政策。 6.4所有人員有責任通報安全事件和任何已鑑別出的弱點。 6.5任何蓄意違反資通安全的行為將受到相關規範或法律行動。 6.6資通安全執行小組應於管理審查會議中,針對資通安全目標有效性量測結果,向資通安全委員會召集人(資通安全長)進行報告。 7實施 7.1機關單位因業務需求取得本地政處與各地所機敏性資訊或個人資料時,應負起資料保密責任及妥善運用,並遵守國家相關之法令及本地政處與各地所之相關資通安全規定。 7.2若因資料取得機關單位疏失造成資料外洩或資安事件,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7.3資通安全政策配合管理審查會議進行審核。 7.4本政策經「資通安全委員會」進行會審後,由召集人(資通安全長)核定後實施,並以書面、電子郵件、網站公告或其他方式告知本地政處與各地所所屬員工及與本地政處或各地所有關之機關(構)、委外廠商…等利害關係者,修訂時亦同。
分顃: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2023/10/27
內容:一、為使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以下簡稱各機關)使用生成式 AI提升行政效率,並避免其可能帶來之國家安全、資訊安全、人權、隱私、倫理及法律等風險,特就各機關使用生成式 AI應注意之事項,訂定本參考指引。 二、生成式 AI產出之資訊,須由業務承辦人就其風險進行客觀且專業之最終判斷,不得取代業務承辦人之自主思維、創造力及人際互動。 三、製作機密文書應由業務承辦人親自撰寫,禁止使用生成式 AI。 前項所稱機密文書,指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所定之國家機密文書及一般公務機密文書。 四、業務承辧人不得向生成式 AI提供涉及公務應保密、個人及未經機關(構)同意公開之資訊,亦不得向生成式 AI詢問可能涉及機密業務或個人資料之問題。但封閉式地端部署之生成式 AI模型, 於 確認系統環境安全性後,得依 文書或資訊 機密等 級分級使用。 五、各機關不可完全信任生成式 AI產出之資訊,亦不得以未經確認之產出內容直接作成行政行為或作為公務決策之唯一依據。 六、各機關使用生成式 AI作為執行業務或提供服務輔助工具時,應適當揭露。 七、使用生成式 AI應遵守資通安全、個人資料保護、著作權 及 相關資訊使用規定,並注意其侵害智慧財產權與人格權之可能性。各機關得依使用生成式 AI之設備及業務性質,訂定使用生成式 AI之規範或內控管理措施。 八、各機關應就所辦採購事項,要求得標之法人、團體或個人注意本參考指引,並遵守各機關依前點所訂定之規範或內控管理措施。 九、公營事業機構、公立學校、行政法人及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使用生成式 AI,得準用本參考指引。 十、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以外之機關得參照本參考指引,訂定使用生成式 AI之規範。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