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服務專用區、轉運專用區 瀏覽人數: 36人 第一種產業服務專用區尚餘 1 筆土地,面積約 0.62 公頃。第二種產業服務專用區尚餘 18 筆土地,面積約 18.94 公頃。轉運專用區尚餘 6 筆土地,面積約 5.16 公頃。(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請洽本府建設處)更新日期:1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