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反詐騙三寶 瀏覽人數: 40人 01.事前防詐-個資保護不侵擾-申請「二類謄本住址隱匿」為保護個人資料安全,自104年2月2日起,第二類謄本僅揭露登記名義人部分姓名及部分統一編號,惟住址資料仍以完整公開為原則,故全國各縣市另提供「地籍謄本申請住址隱匿」服務,可由民眾申請隱匿或解除隱匿第二類謄本之部分住址,隱匿時僅顯示段、路、街、道或前六個中文字。臨櫃申請:至全國任一地政事務所辦理。網路申請:以自然人憑證上內政部地政司數位櫃臺系統申請。併案申請:於申辦土地登記案件時,填具申請書併同申請。 02.事中阻詐-異動訊息不忽視-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土地或建物權利被申請買賣、拍賣、贈與、夫妻贈與、信託、抵押權設定、書狀補給、查封、假扣押、判決移轉、調解移轉、和解移轉案件,於辦理情形為「收件」及「異動完成」時,系統將透過簡訊或電子郵件主動發送通知給申請本項便民服務之權利人。臨櫃申請:所有權人持身分證明文件至全國任一地政事務所辦理。網路申請:以自然人憑證上內政部地政司數位櫃臺系統申請。併案申請:於申辦土地登記案件時,權利人及義務人雙方可填具申請書併同申請。03.事後反詐-重要文件不漏接-申請「指定送達處所」為解決民眾指定登記機關公文書之送達處所需求,就受理民眾申請相關作業事宜,土地或建物 登記名義人為自然人,得向登記機關申請以國內特定門牌地址為登記機關公文書之指定送達處所。臨櫃申請:登記名義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持身分證明文件至轄區內地政事務所辦理。網路申請:登記名義人以自然人憑證上內政部地政司數位櫃臺系統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