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林美麗等8人申請按應繼分發給地籍清理代為標售土地價金案件(田中鎮文武段540地號土地),經審查無誤,公告周知並徵詢異議 瀏覽人數: 67人 彰化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20日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130188153號附件:彰化縣政府發給價金土地清冊 主旨:周林美麗等8人申請按應繼分發給地籍清理代為標售土地價金案件,經審查無誤,公告周知並徵詢異議。依據:地籍清理條例第15條、第15條之1及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1條。公告事項: 一、土地標示:田中鎮文武段540地號(詳如發給價金土地清冊)。二、原登記名義人姓名或名稱:「亡:林巧言」。三、權利種類:所有權。四、權利範圍:1/3(詳如發給價金土地清冊)。五、公告起訖日期:自民國113年5月28日至113年8月28日止共3個月。六、土地權利關係人對公告事項如有異議者,應於公告期間內,檢附證明文件以書面向本府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七、公告期滿無人異議時,按該土地第2次標售底價扣除應納稅賦後之餘額,並加計自登記國有之日起儲存於保管款專戶之應收利息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