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進益、姚進忠,姚進發、姚銘松、姚銘飛、姚?汝及蘇姚秀珠等7人申請發給代為標售土地價金案件(和美鎮竹園段757地號土地),經審查無誤,公告週知並徵詢異議。 瀏覽人數: 60人 彰化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0月14日發文字號:府地籍字第1080361515號附件:彰化縣政府發給價金土地清冊 主旨:姚進益、姚進忠,姚進發、姚銘松、姚銘飛、姚?汝及蘇姚秀珠等7人申請發給代為標售土地價金案件,經審查無誤,公告週知並徵詢異議。依據:地籍清理條例第14條第3項及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1條。公告事項: 一、土地標示:彰化縣和美鎮竹園段757地號(詳如附表)。二、原登記名義人姓名:保生大帝。三、權利人姓名:保安宮。四、權利種類:所有權。五、權利範圍:1/1。六、公告起訖日期:自民國108年10月21日至109年1月21日止共3個月。七、土地權利關係人對公告事項如有異議者,應於公告期間內,檢附證明文件以書面向本府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八、公告期滿無人異議時,按代為標售土地之價金扣除應納稅賦後之餘額,並加計儲存於保管款專戶之實收利息發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