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標售高速鐵路彰化車站特定區樂齡健康產業園區土地 瀏覽人數: 267人 彰化縣政府 公告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9月25日發文字號:府地開字第1140025382號主旨:公告標售「高速鐵路彰化車站特定區樂齡健康產業園區」本縣田中鎮高鐵段503地號等7筆土地。依據: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44條及彰化縣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辦理。公告事項:一、本案標售土地之「土地標示」、「標售底價」、「應繳納之押標金」、「投標資格」、「投標文件內容」及「標售流程」詳如投標須知。二、領取標售文件地點:於本府地政處、本縣各地政事務所領取,或逕上本府地政處網站(https://land.chcg.gov.tw)-土地標售專區下載使用。三、資格審查日期、時間及地點:114年11月14日(星期五)上午10時於本府1樓第1會議室(資格審查後宣佈合格之投標人,本府將另行通知合格投標人參加投資計畫書評審會議)。四、郵寄投標文件日期及方法:一律採用郵寄方式投標,投標人須於開標日114年11月14日上午9時前(以郵戳為憑,並須送達指定信箱,逾期無效)寄達彰化市中央路郵局1710號郵政信箱。五、公告起迄期間:自民國114年9月30日至114年11月13日止。六、有關本區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管制,詳如本府113年11月27日府建城字第1130441611號發布公告實施「變更高速鐵路彰化車站特定區主要計畫、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及都市計畫圖重製)案」都市計畫書,請逕上本府建設處網站-都市計畫資訊網-都計書圖查詢系統-高速鐵路彰化車站特定區查詢。七、本標售案得標者價款繳交期限、土地開發建設期限:請參閱投標須知。八、外國公司參加投標者,應於中華民國設立分公司,並受土地法第18條至第20條及第24條之限制。九、本區土地按現況標售(現況點交),請投標人自行前往現場查勘,得標人不得要求任何補償或增設任何公共設施。十、開標前如發生重大事故影響開標工作,本府得隨時停止標售,並退還原件,投標人不得異議。十一、其他有關事項,詳見投標須知。十二、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本府門首公告為準;公告刊登事項之文句如有疑義,本府有其解釋權,投標人不得異議。十三、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地政處土地開發科,諮詢電話: (04)7531562,傳真電話:(04)7290050。(受理投標期間114年9月30日起至114年11月14日上午9時止,一律採用郵寄方式投標,逾時寄達或親送本府者,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