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一)早期農地重劃區內少部分土地因重劃當時未辦理登記,致現地籍圖上未編列地號及登記權屬,申請登錄時請檢附申請書(敘明申請土地鄰近標示、申請人姓名電話與住址)、登錄位置圖等資料向本府地政處提出申請。 (二)因涉及農地重劃區內未登記土地權屬認定,將調閱農地重劃前後相關資料後,再邀集相關單位實地辦理會勘,再依結論請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