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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土地,共有人間無法協議分割有何方式辦理?

更新日期: 201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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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210人
答:

可至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處,或依直轄市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設置及調處辦法向本府提出申請調處,亦可至法院申請判決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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