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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價登錄地政三法(平均地權條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地政士法)之重點有那些? 是否所有的不動產交易移轉案件皆需申報? 是否所有的房屋或土地出租都要申報?是否所有受理申報登錄之價格資訊,皆會對外公開,查詢是否需收取費用?

更新日期: 202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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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238人
答:

(一)自101年8月1日起權利人、義務人應於買賣案件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3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違反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義務,將處以3萬元-15萬元罰鍰。

(二)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係規定於買賣案件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30日內,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若非屬買賣案件,如贈與雖有移轉,但並不需要申報。

(三)經營仲介業務者,對於租賃委託案件,應於簽訂租賃契約書後3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因此租賃案件僅限於不動產仲介業受託案件才要申報。

(四)地政機關受理申報登錄之資訊,會經篩選整理後,再以區段化方式提供查詢,民眾得以網路查詢(網址為http://lvr.land.moi.gov.tw/),不收查詢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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