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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收時,依規定其土地改良物應一併徵收,但在何種情況下,其土地改良物可不予徵收?

更新日期: 2016/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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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52人
答:

(一)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要求取回,並自公告期滿之日起15日內自行遷移者。

(二)墳墓及其紀念物必須遷移者。

(三)建築改良物依法令規定不得建造者。

(四)農林改良物之種類或數量與正常種植情形不相當者,其不相當部分。

(五)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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