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一、尚未到期申請加註延長有效期限:請檢附身分證影本、完成專業訓練30小時以上證明正影本各1份、原核發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正影本各1份、證書費新台幣500元(現金或匯票),並填寫申請書後一併郵寄至本府地政處辦理。 二、已逾期申請重新核發:請檢附身分證影本、照片2張、經紀人考試及格證書正影本各1份、完成專業訓練30小時以上證明正影本各1份、原核發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正影本各1份、證書費新台幣1000元(現金或匯票),並填寫申請書後一併郵寄至本府地政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