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政機關對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之處理方式為何?

更新日期: 2023/05/04
|
瀏覽人數: 248人
答:

為執行土地法第73條之1有關列冊管理之規定,內政部於89年7月25日訂頒「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列冊管理作業要點」作為地政機關執行之依據。依該要點第8點規定,地政機關列冊管理之土地或建物,其登記簿所有權部其他登記事項欄應註明列冊管理機關、日期及文號。

本府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