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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用】土地複丈宣導農地農用 守護農民權益 避免農地違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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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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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防止農民因為不諳法令,誤信謠言或接受錯誤訊息,在農地上面違規使用而遭受裁罰。彰化縣各地政事務所在受理民眾申請農業用地土地複丈案件時,向申請人宣導常見農地違規態樣及法規常識,保護農民財產並促進國土永續發展。 
  內政部為遏止國土違規使用,運用遙測衛星影像偵測國土疑似變異點,每月通報地方政府執行違規使用查報作業,並追蹤列管查處情形,近來為能即時遏止違規情形,通報頻率由每月1次提升至每週1次,農地違規使用無所遁形,依照區域計劃法第21條規定可裁處罰鍰新台幣6至30萬元,並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斷水電、停止使用或拆除地上物恢復原狀。 
  民眾在接到違規使用通知時,常有反應不了解法律規定,或是受到廠商誤導以為農地搭建鐵皮建物沒關係不會被抓到,殊不知衛星24小時空中巡航,違規使用幾乎難逃監測。因農地違建大都為鋼構鐵皮造,搭建快速,違規查報時才剛興建完成,不但要受到裁罰,還須斷水電或拆除地上物,先前所投入金錢心力血本無歸,損失很大。 
  預防重於治療,為維護農地農用並保障民眾權益,彰化縣政府地政處創新招,請各地政事務所在受理轄區內農業用地申請土地複丈案件,於申辦櫃檯即發放宣導單,測量人員至實地測量時,再次向到場民眾加以宣導說明,告知農業用地未經申請擅自填土挖土、興建建物、設置超商或是堆置廢棄土石方,皆是違規使用,衛星天眼在上,無所遁形,不要有心存僥倖的心理。 
  民眾若要在非都市土地的農業用地上蓋建物,應向有關單位申請許可,如興建農舍、溫室、農業產銷設施、圍籬、曬穀場等設施,雖符合農牧用地的容許項目,但施設前仍須檢附計畫書向農業處或公所提出申請,等審查通過後再行施工;如建築達到一定規模面積,還需向建管機關申辦建築執照及取得使用執照,才是完整的合法使用土地。特別提醒農民,農地改良如果涉及挖填土石,應依規定向農業處提出申請,才不會受罰。 
  地政處表示,希望透過這項新的宣導措施,可以讓民眾更了解土地合法使用的相關權益及義務,以守護農地並避免農民財產損失。 
 
 
業務單位:地政處 
聯 絡 人:劉先生 
電 話:753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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