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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溪湖地政事務所提醒申報人記得辦理申報地價~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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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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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73人
  今年為重新規定地價年度,土地所有權人得自公告之日起一個月內(1/2-1/31)自行申報地價,溪湖地政事務所於網站宣導外,另發函通知前期來所申報地價之所有權人,於公告期間內記得辦理申報地價。 
  溪湖地政事務所何雪霞主任再次提醒,土地所有權人接獲通知函,得利用函文附件(重新規定地價申報書)直接填列申報地價,範圍為公告地價80%-120%內,申報方式有臨櫃、傳真、郵寄及網路申請等,申報人可擇一方式辦理,未申報將以公告地價80%未申報地價。若申報地價時有任何疑義,歡迎於上班時間至該所詢問,或電洽04-8813119分機207,將由專人為您提供解答。 
 
 
業務單位:溪湖地政事務所 
聯 絡 人:陳小姐 
電 話:8813119分機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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