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焦點 溪湖地政「區域性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遴聘聘書,主任親自送達 發布日期 2025/06/26~2026/06/26 | 發佈單位: 地政處 | 發佈日期: 柯麗鳳 分機1510 | 更新日期 2025/06/26 | 瀏覽人數: 31人 本縣為處理不動產糾紛案件,依縣內各地政事務所所轄範圍,分別設置八個區域性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其目的為減少訴訟案件,釐清產權,促進土地利用,加速土地糾紛案件之處理,類型包含土地法第46條之2有關界址爭議及土地法第59條、土地登記規則第75條、第118條有關公告異議案件。 溪湖地政轄區區域性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本屆委員聘期自114年7月1日起至116年6月30日止,由地政處處長、溪湖地政事務所主任及溪湖鎮調解委員會黃建財主席等3人為當然委員,另聘請地政、營建、法律及地方公正人士為調處委員,報經縣政府核備聘任黃瑞珠前鎮長、邱垂勳律師、楊景森建築師及鄭明玲地政士等4人為調處委員,近日由溪湖地政黃麗卿主任帶領同仁親自將聘書送達各調處委員手中,藉由聘書送達並做意見交換,建立彼此的溝通管道,進而了解民眾需求,提升該所為民服務的品質。 業務單位:溪湖地政事務所 聯 絡 人:楊先生 電 話:8813119#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