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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112年新修正之平均地權條例修法重點是什麼?為什麼重要!員林地政報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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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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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15人
不動產實價登錄申報制度為我國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之新里程碑,為目前市場交易資訊最主要來源,而112年7月1日修正之平均地權條例實價登錄罰則對於房地產市場來說,有助於提高房地產交易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減少交易雙方的資訊不對稱和風險,同時也利於政府掌握房地產市場的真實動態和趨勢,以便制定合理的稅收、調控和規劃政策。 
本次平均地權條例修法五大重點概要如下: 
1.限制換約轉售: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經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規者均可按戶棟處罰50萬至300萬元。 
2.管制私法人購屋:增訂私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許可制規定,並限制取得後於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 
3.重罰炒作行為:明確規範若有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透過通謀虛偽交易營造熱銷假象、利用違規銷售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或是以其他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或秩序的操縱行為進行炒作,都可按交易戶(棟、筆)數處罰100萬至5,000萬元,經限期改正但未改正者,並可連續處罰。 
4.建立檢舉獎金制度:民眾對於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行為,可檢具證據向縣市政府檢舉,如經查證屬實,將由實收罰鍰中提充一定比率金額作為獎金。 
5.解約申報登錄: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建商應於30日內申報登錄;違規者將按戶棟處罰3萬至15萬元。 
員林地政事務所在此提醒相關實價登錄申報義務人,如有不動產買賣交易(成屋、預售屋)、經不動產經紀業仲介或包租業轉租(112年9月1日施行)之租賃案件,必須依法辦理實價登錄申報作業,以免因違反上述規定或逾期申報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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