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地政局蔡副局長和昌於內政部地政司擔任技正期間,行事清廉端正,榮獲內政部94年度廉潔公務人員獎勵,該部並訂於今(96)年3月30日公開頒獎表揚。 蔡副局長原任職內政部中部辦公室,擔任地政司技正要職, 於95年9月12日調任本府地政局副局長,蔡副局長一直在地政界服務,長年位居中央地政機關,熟稔地政業務及中央地政政策走向,有助本縣各項地政業務推動及提昇為民服務。 內政部為發掘具有廉潔事蹟人員,做為員工效法對象,推動廉能政風,訂定「內政部及所屬機關學校表揚廉潔公務人員作業要點」,蔡副局長於內政部任職期間,由機關推薦其足堪表率之廉潔事蹟,經初審、複審之程序獲選廉潔公務人員,內政部公佈94年度獲頒表揚人數僅5人,本府地政局蔡副局長和昌獲頒此項殊榮,也是縣府的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