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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合併複丈?申請合併複丈是否需繳納規費?

更新日期: 201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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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224人
答:

土地所有權人為提高土地利用之事實需要,就同一地段、地界相連、使用分區、使用性質均相同之土地,申請合併為一宗土地所為之測量作業,謂之合併複丈。 為鼓勵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合併土地,以利地籍管理,故申請合併複丈免納複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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