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一、土地所有權狀正本、土地所有權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印鑑證明1份(一年內)、印鑑章;如委託他人者除前開文件外尚須檢附:委託書2份、受託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二、設有他項權利時,另應檢附權利人之同意書或塗銷證明文件。 三、若土地所有權狀內記載之住址與國民身分證不符者,應檢附記載有土地所有權狀相同住址之戶籍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