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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繼承人速辦理繼承登記,以免列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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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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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林地政事務所109年度公告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共計961筆棟,461案,公告期間為109年4月1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依規定於該所、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被繼承人原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村(里)辦公處公告中,並已通知繼承人,呼籲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 
  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繼承開始逾1年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或建物,若經查明公告3個月未辦繼承登記,除有不可歸責之事由外,列冊管理15年期滿後仍未申辦,將依法移請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標售所得價款儲存於國庫專戶,繼承人得依其法定應繼分領取,逾10年無繼承人申領,該價款歸屬國庫;未標出者,將登記為國有財產。 
  員林地政事務所陳易宏主任表示,為有效促進土地利用及保障民眾權利,呼籲繼承人在收到通知之後或有未辦繼承登記者,儘速來所申辦繼承登記以免列冊管理。也提醒繼承人財產繼承性別平等,男女均有繼承權。若民眾對辦理繼承登記手續有疑問,歡迎到該所洽詢或電洽該所承辦人員,聯絡電話為8320310分機110。 
 
 
業務單位:員林地政事務所 
聯 絡 人:劉小姐  
電 話:04-8320310 分機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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