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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測區結果公告期間辦理合併、分割、移轉等登記,應檢附同意書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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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6/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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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42人
  員林地政事務所辦理105年度地籍圖重測(重測範圍:永靖鄉永福段部分土地),重測結果於該所測量課二樓公告閱覽(公告期間:105年12月8日起至106年1月9日)。 
  員林地政事務所蔡全烈主任表示,依據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 200之1 條規定重測結果公告期間,土地所有權人申請土地分割、合併複丈、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除權利關係人附具同意書,同意以重測成果公告確定之結果為準者,得予受理外,應俟重測成果公告確定後受理。 
  員林地政已備妥空白同意書,歡迎民眾索取,如有疑問,請電洽04-8320310轉809,將竭誠為您服務。 
 
 
業務單位:員林地政事務所 
聯 絡 人:劉小姐 
電 話:83203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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