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焦點 重測區結果公告期間辦理合併、分割、移轉等登記,應檢附同意書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16/12/08~2017/12/07 | 發佈單位: 地政處 | 發佈日期: 陳小姐 7531517 | 更新日期 2016/12/07 | 瀏覽人數: 42人 員林地政事務所辦理105年度地籍圖重測(重測範圍:永靖鄉永福段部分土地),重測結果於該所測量課二樓公告閱覽(公告期間:105年12月8日起至106年1月9日)。 員林地政事務所蔡全烈主任表示,依據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 200之1 條規定重測結果公告期間,土地所有權人申請土地分割、合併複丈、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除權利關係人附具同意書,同意以重測成果公告確定之結果為準者,得予受理外,應俟重測成果公告確定後受理。 員林地政已備妥空白同意書,歡迎民眾索取,如有疑問,請電洽04-8320310轉809,將竭誠為您服務。 業務單位:員林地政事務所 聯 絡 人:劉小姐 電 話:8320310#809